声明人:石志华
在99年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签的字和按的手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