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国秀
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下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”,说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全部作废。走好正法修炼的每一步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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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