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友
2002年受迫害时,在看守所里,在记录上签了字,特此声明所签的字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