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炜、臧丽、吴健会、李淑琴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签的字,及家人代签的“保证”,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学好法,发正念,救度世人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