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芬
99年7.20以后,在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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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