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素芬
在拘留所、洗脑班的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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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