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杰
在村政府的逼迫下,写的“不炼了或不去北京”的保证,严正声明一律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