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邵燕珍
在2002年8月份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更加精進,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做好的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