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谢春芳
我于2003年4月末被派出所非法传讯,被迫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严正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