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崇智
2002年2月,我因贴写“法轮大法好”的标语被抓,当时怕连累孩子下岗,向警察口头保证“以后不写、不贴了”,并在“扰乱社会治安”的纸上签了字。今特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