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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姚维钊 我于元月进京护法被抓,关入看守所,后又转到地方看守所,继续关押。期间我写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“文字材料”,放出后,由于人的观念很强,执著心很重,又写了一些不利于大法的“文字材料”。我在此严正声明,我所写的一切“文字材料”,以及签名的“拘留证”、“见面材料”、“释放证”宣布作废;我爱人及亲属所写的所谓“帮教计划”中对大法不利、不敬的“文字材料”,统统宣布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22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5/13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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