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良芳
在强压迫害下,违心写下了“不修炼”的保证。在此严正声明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