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晓楠
在江氏集团的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三件事,挽回为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