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毕井乡
在2000年,被邪恶威逼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特此声明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