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姚景芬
在邪恶迫害下,居委主任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违心签了字,现在声明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。
做好三件事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救度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