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娥
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签字,全部作废。以后紧跟师父,学好大法,做好师父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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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