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伟芬
在邪恶迫害之下,曾经违心写的“保证”,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紧跟师父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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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