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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伯慧 由于放不下的执著,我在被关押期间写了违心的“声明”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我在此郑重声明,一切所写、所说的不利于大法的一律作废,我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失,做一个合格的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7月8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7/25/13835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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