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洁
1999年7.20后,在邪恶高压下,所写的“不炼功”的“保证书”声明作废。继续修炼法轮功,加倍弥补过失,跟上师父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