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颜恒全
本人原在看守所及单位里违心的写的所谓“三书”,有损大法形象,现宣布全部作废。重新做好师父要求作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