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包世恩
在邪恶迫害自己亲人时,所有签字材料并非出自本意,我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