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艳杰
前几年邪恶迫害时,我曾在派出所写过“不炼了”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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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