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希新
在残酷的非法迫害下,自己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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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