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佩云
我在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回到师父给我安排的修炼道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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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