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述莲、欧洪梅、聂洪海、李淑云
在残酷迫害中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