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香风、张洪芹
我以前所说、所做违反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