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扬兴兰
邪恶国安胁迫我签字“不炼功”,现申明一切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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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