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杏梅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