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华
我曾经在7.20写过从今以后再也“不炼法轮功”,在邪灵的强迫下做出的一切不符合“大法”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特此声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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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