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华玉琴
在非法残酷的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“言语、保证、悔过书”等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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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