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伟、张凯铃、李坚新、张诚新
自99年7.20邪恶迫害以后,所有一切所做、所说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