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鞠方华
在被迫害期间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坚决跟旧势力决裂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直到永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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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