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庞淼
自从99年7月20日之后、所有不符合大法、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,全部作废。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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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