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桂梅
我在看守所、街道办事处,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我决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修大法紧随师,一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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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