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信贤
1999年9月,在工作单位给邪恶所写的“不符合大法的签字”全部作废。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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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