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淑兰
在邪恶的强迫下,由丈夫代替“签字”所写的“材料”在此声明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