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鞠霞
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,迫于压力,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。 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