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倪可芬
我99年7.20得法,受到邪恶的迫害,写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。声明以前所说、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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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