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秀宝、刘宝明
我所做过对不起大法的,对不起师父的,一切错事和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再次声明一律作废。把宇宙大法一修到底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