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福荣、张怀英、曹光秀
我以前所写的“三书”和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