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淑英、邹桂莲、王有勤、刘岐仙、赵湘莲、段秀梅、李海涛
自1999年7月22日以来,我们所做过的、写过的、讲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、文字、语言等一律作废,并决心“坚修大法紧随师”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2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3/2/857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