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李晶

    在2000年11月份,曾给领导写过“保证”,“不在单位炼功、学法、不讲法轮功”。我现在认识到,这三条我也不能承认,全部作废,我不能和他们有任何“保证”,那是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污点。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