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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新华 我曾经为因修炼法轮功而入狱的亲属代写了“保证不炼法轮功”的所谓保证书和数次的签字。现在我声明代亲属所写的所谓“保证书”、数次的签字,以及我其它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走正修炼道路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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