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催宜
以前在非法迫害中,被迫写的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所有“保证”,声明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和大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