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秀芳
7.20以后,我声明,在单位被“洗脑”和其它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坚修大法直至圆满到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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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