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徐国元
在邪党迫害法轮大法时,曾经在“反法轮大法”条幅上签字,声明作废。我坚信法轮大法,拥护大法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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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8/9912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