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新宇
在学校里,曾被强迫写过诬蔑大法的文章,现在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9/992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