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妍竹
我七岁的时候,学校组织签名反对法轮功,我不想签,老师说必须签,我在惊慌之下签了名,现声明签字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9/9920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