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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宋裕田

    1999年8月的一天,我被分局民警电话传去,问我是否还学法轮功,之后让我把自己讲的话写出来,当时学法不深,签了“不炼法轮功”的字。还有一次,学校搞不参加法轮功活动的签字,一位教导主任对我说,签个字吧,我看一张纸没有别的内容,全是老师的名字,我因怕心太重,学法不深也签了字,配合了邪恶对大法的迫害。最近学新经文,看“明慧”上登出大法弟子配合邪恶者不声明是不行的,退党、退团都需要声明,我犯了这么大的两次错误,更需要声明,我以前所说,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,我曾经签过的字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勇猛精進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9/992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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