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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戈文娟

    我在97年底有幸得法,由于自己没从法中悟到修炼的严肃性,在2003年派出所的逼迫下,违心的否认自己炼过功,并说了对老师的大法不敬的话。回到家中,把明慧周刊和部分材料和老师在某地的讲法烧了,做了对大法有罪的事。今天我在此声明:以前在派出所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并彻底清除共产邪灵在我身上的所有因素,坚决与旧势力决裂。全部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精進到底!跟上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2月2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5/4/9/9920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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